近日,吉林省公告了第六批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长春市有户企业入库,占全省80.1%。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是按照科技部、财*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68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国科火字〔〕67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依据自主评价、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的。
至此,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已结束,长春市入库企业达户,较年增长33.7%,占全省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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