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打造阳光科技”实施,全面改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优质高效服务能力,确保科技项目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市财*局“关于转发《吉林省*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长财采购[]号)”和“关于印发《年长春市*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的文件规定,现公开选聘能提供“专业、安全、稳定、优质的科技计划信息化管理服务”的科技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期限
选聘范围为在长春域内注册的科技服务企业,服务年限3年。
二、选聘条件
1、在长春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资金实力,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科技服务企业。
2、核心服务团队拥有3名副高职称以上熟悉科技管理*策的研究人员,具有科技项目评审、验收、现场考察等科技管理工作经验。
3、核心技术团队拥有3名以上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的软件开发人员,其核心成员具有开发运营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的专业经验。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及失信记录。
三、服务内容
1、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服务。包括:科技项目全链条全流程管理服务(指南发布、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审批、成果跟踪与绩效评价)、科技专家库管理、科技信用管理、科技报告管理、分析统计服务等信息系统的升级服务。
2、计划系统运行保障服务。包括:科技业务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技术培训、网络安全技术服务、系统软硬件技术维护与保障服务、视频答辩等系统的技术运行保障服务等。
3、科技计划管理相关服务。包括:科技计划体系研究与咨询服务、科技*策研究与咨询服务、成果转移转化研究与咨询服务、科技资源统计服务、科技文献情报服务等。
四、服务费用
依据财*相关规定和参选人员的实际报价,确定服务费用。
五、选聘程序
1、报名。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申报企业简介;服务内容及目标;服务报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相关业绩案例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文本、盖公章、法人章一式七份(装订成册,提交的纸质件一律不退回,请自行留存),于年2月7日16:00前送至长春市科学技术局“科创大脑”建设领导小组(
2、评审。为了贯彻“疫情防控”有关*策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专家组对符合选聘条件的服务企业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会议评审”,提出拟入选的科技服务企业名单。市科学技术局经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任科技服务企业名单。
3、公示。通过“长春科技”网站,将拟聘任科技服务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科学技术局与拟聘任企业签订《长春市科技计划信息化服务合同》。服务期满,视具体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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