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春发改委网站上消息,长春市空调公共汽电车票价调整听证会第2号公告发布!
根据《*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长春市空调公共汽电车票价调整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年12月22日上午9:00
地点:长春市国盛大酒店4楼福祉厅
二、听证会参加人(25名)
(一)消费者代表(11名)
韩冬生个体经营者
王健波蓝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王晓辉国营第二二八厂
吴*个体经营者
钱丽辉个体经营者
姜星纯南昌理工学院
罗洪艳个体经营者
韩明福个体经营者
石俊风个体经营者
刘一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刘天福个体经营者
(二)经营者代表(2名)
张家治长春公交集团总会计师
徐永梅长春市坤隆客运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利益相关方代表(1名)
董晓冬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四)专家、学者代表(2名)
刘福生长春市市*工程设计研究院交研中心主任
慕德春吉林省运输管理局科长
(五)人大代表、*协委员代表(2名)
梁艾林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互助社区书记
段志国吉林省泰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六)*府部门代表(6名)
杨继章长春市国资委处长
杨晓刚长春市财*局处长
王宗元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处长
刘贺龙长春市教育局科员
刘宝学长春市建委处长
李铁柱长春市民生办科员
(七)社会组织代表(1名)
钟萍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三、旁听人(5名)
徐春月个体经营者
张继东个体经营者
苏成所个体经营者
边连华个体经营者
*树明长春市树明机械加工厂
四、听证人
曲官东长春市发改委副主任
秦瑞祥长春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钱开锋长春市司法局合法性和备案审查处处长
吴丽娟长春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处长
曹金荣长春市发改委成本监审与价格监测处处长
五、空调公共汽电车票价调整方案要点
(一)依据和理由
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
《*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
《*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64号)
《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吉林省人民*府令第号)
2、理由
一是票价调整符合国家有关*策要求。《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64号)明确“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交通供求状况,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根据服务质量、运输距离以及各种公共交通换乘方式等因素,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增强公共交通的吸引力”。
二是公交车实行差异化票价也是国内大中城市的普遍做法。随着新能源公交车普及率不断提高,国内大中城市公交车除个别城市外,都已实行了差异化的票价制度,普通公交车票价1元,空调公交车票价2元。
三是票价调整有利于改善公交服务质量。我市公交车票价已执行近20年,低票价与日益攀升的高成本背离,收支倒挂,企业经营亏损状况逐年恶化,严重影响行业可持续发展。通过票价调整,企业收入增加,可增强企业对车辆和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空调公共汽电车票价调整方案
此次公交车票价调整范围为长春市中心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的空调公共汽电车(包括传统空调公交车、新能源空调公交车、有轨电车)票价。实行一票制空调公共汽电车票价由1元调整为2元;实行阶梯票价空调公交车基础票价2元以下的调整为2元;微循环线路公交车票价为2元。定制公交车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六、成本监审结论
按照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对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公共汽车客运成本,通过加权平均的方法进行了监审,核定普通车、空调车、新能源车、有轨电车四种车型3年综合单位人次运营成本:未冲减财*补贴2.84元/人次,冲减财*补贴后1.88元/人次;空调车、新能源车、有轨电车三种车型3年综合单位人次运营成本:未冲减财*补贴2.54元/人次,冲减财*补贴后1.67元/人次。
七、空调公交车刷卡乘车优惠办法
(一)优惠对象
使用交通联合一卡通、市民卡、学生卡、敬老卡、爱心卡乘坐公共汽电车的乘客。
(二)优惠范围
长春市区(不含九台区、双阳区)内,享受空调车票价调整*策并执行基础票价的常规公交线路。
(三)优惠标准
1、乘客使用交通联合一卡通(成人卡)乘车享受减免10%票款的优惠。
2、乘客使用市民卡乘车享受减免20%票款的优惠。
3、学生使用学生卡乘车享受减免50%票款的优惠。
4、残疾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优惠乘车*策暂时不作调整。
(四)优惠*策执行时间
与我市空调公交车票价调整同步实施。
八、空调公交车运营服务标准
按照《长春市城市公交客运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执行。
九、报到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持会议通知、旁听人持本人身份证、报名参会的新闻记者持记者证,于12月22日上午8:45前入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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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cecyj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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