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年度企业
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享受
待遇人员年审工作的通知
赤峰市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享受待遇人员:
为了维护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享受待遇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现将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享受待遇人员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的范围和对象
上一年年底前办理退休(职)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遗属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遗属均为当年的年审对象。
二、工作时间安排
年4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三、认证方式
(一)智慧眼人脸识别认证,可通过现场、手机、电脑等任选一种方式认证。不能熟练操作自助年审的人员,可由家属协助完成,但必须使用退休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
(二)手机电脑无法通过认证且行动不便的人员,可由其子女或亲属到社保局登记,通过QQ发送照片的形式进行认证。
(三)通过以上几种形式还无法实现认证的退休人员,可由子女或亲属到社保局登记预约,社保局将采取上门认证服务。
四、新增认证方式
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为多人次退休人员进行担保认证,担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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