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暂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
失业保险部分业务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全省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按照*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总体要求,根据人社部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指导意见和省十一次*代会、省深改委关于加快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部署安排,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为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经批准,吉林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于近期进行优化升级,期间,我省各级社会保险局将暂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部分业务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需暂停的经办管理服务事项
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权益查询等业务需暂停办理。暂停服务渠道包括大厅窗口服务、银行网点服务、网上经办服务和自助设备服务。
二、不需暂停的经办管理服务事项
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和单位转账缴费业务可正常办理,不受暂停服务影响。其中,8月份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于暂停服务前发放到位,9月份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正常发放。
三、暂停经办管理服务时间
年8月18日至9月6日期间,暂停上述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其中全省网上业务经办服务于8月15日起暂停。年9月7日起全面恢复业务经办服务。
暂停部分业务经办管理服务期间,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温馨提醒:
一、请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于暂停服务前及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因参保人员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变更、注销等问题导致8月份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败的,参保人员可于业务经办恢复后到社会保险局大厅窗口核对变更账户信息,9月份待遇发放时,同步补发到位。
二、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个人的网上缴费(含掌上社保APP、支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