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高新区数字科技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高新区数字科技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卓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债券和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最高投标限价
2.1项目名称:净月高新区数字科技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FGJL-DLG064。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包括数字科技创新孵化中心、电子商务中心等;地下建筑面积㎡,建设园区景观绿地.1㎡。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辅助设施。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6计划工期:年12月16日-年9月30日。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
3.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50号、吉建管12号、吉建管11号、吉建管28号等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