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签订《金门协议》台前幕后:两起惨案促会谈
1990年9月12日,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代表在金门举行了工作商谈,签订了《金门协议》。我亲身经历了这个过程,将台前幕后的故事写出来,以飨读者。
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的早期往来
1987年11月,台湾当局迫于内外压力,开放台湾民众赴祖国大陆探亲。一时间探亲的人流如堤之决口,台湾民众不分籍贯用各种方法涌入大陆,早期去台湾的许多人也纷纷来大陆寻根。
于是,当时海峡两岸查人转信、寻根问祖的信件激增。红十字会遵照其宗旨和原则,帮助海峡两岸查人转信就成了义不容辞的任务。由于两岸不通邮电,无法正常联系,只能通过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驻东亚地区办事处(在香港)中转。该处代表欧立伟频繁穿梭于两岸,中转通道渐趋畅通。大量印有红十字的规范的查人专用信函,源源不断地流向对方。我当时已在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了近十年。1988年9月,调到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根据需要我被中国红十字总会聘为第四届理事,经常参加红十字会的会议。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92年年底,中国红十字会共受理海峡两岸查人个案12万余宗,查到结果共24281宗,使8万名两岸同胞取得了联系,被人称为“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在两岸关系日益发展的时候,时机已经成熟,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开始了往来。
1988年10月12日,在厦门浯屿海面,厦门市红十字会将落水被救的国民**队士兵许志淞交台湾红十字会,这是两岸红十字组织的第一次直接接触。
1990年4月16日,两岸红十字组织负责人第一次互通。应台湾要求,大陆红十字会救助了在宜昌发病的台胞刘凤子女士。
1990年五六月间,台湾红十字会徐亨、常松茂一行到大陆访问,两岸红十字会组织的副秘书长曲折、常松茂进行了工作会谈,达成了五项口头协议,内容包括:
1.查人工作将开始直接联系。2.台胞来大陆和大陆民众赴台衍生的伤、病、亡及证件逾期等事宜,红十字会应给予积极必要的协助。3.大陆红十字会将继续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处理有关台湾渔船海难事件;台湾红十字会将积极向台湾有关部门交涉,给予在台湾沿海从事正常渔业生产的大陆渔民人道主义的待遇。4.大陆民众继承在台亲属遗产时,大陆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经大陆红十字会盖章,台湾有关地方法院方能认可。台湾红十字会将向大陆提供台湾律师公会名册,供大陆民众办理遗产继承事宜选择律师时参考。5.在促进海峡两岸双向交流方面,双方红十字会将积极努力,争取先行一步。
1990年7月下旬,台湾红十字会负责人陈长文、常松茂访问北京等地,并商谈了双方举办红十字冬(夏)令营的有关事宜。
这些往来为以后两岸红十字组织有效的接触商谈奠定了基础。
两起惨案:金门商谈的近因
1990年7月22日凌晨,出海的福建平潭县澳前镇光裕村渔民发现一艘搁浅渔船。登船后打开两个被密封钉死的船舱,发现25具尸体。舱中惟一的幸存者林里城,也已奄奄一息,经全力抢救后脱险。林讲述了这一惨案的经过。这艘渔船叫“闽平渔5540号”,是7月中旬到台湾海域做生意时被抓扣的。7月21日下午,台湾有关方面在宜兰县澳底,将陆续渡海入台的大陆同胞用黑布蒙住双眼,强行关进船舱,并用六寸长的全新圆钉将船舱顶盖钉死,并压上木头等重物。被关押的渔民挤蹲在一米来高、三米见方的船舱内,缺氧缺水,闷热异常。他们用头顶,用手砸,拼死欲打开舱盖,但无济于事,最后一个个痛苦地死去。林里城是偶然发现船舱隔板上有一个绿豆大的小孔,贴近呼吸才尚存一息。
这起命案在台湾曝光后,引起舆论大哗。
8月4日,我红十字会将新华社福州8月3日电的消息稿传真给对方,并指出“这是一起严重违反人道主义的事件,请贵会帮助调查了解,并催促台湾有关方面追查肇事人员”。8月6日,台湾红十字会发来传真,承认此案“引起此间朝野之严重关切”,但引述台湾报道,认为“极可能是被遣返的平潭人与福州人为争取渔船所有权械斗所致”。
8月7日,台湾红十字会副秘书长常松茂代表秘书长陈长文打给我红十字会秘书长韩长林:建议今后在台海中线交接遣返,具体问题可在第三地研究。这个是以后促成金门商谈的一个最初的信号。
8月8日,陈长文传真给韩长林,称“本会拟与有关单位协调,研究一套由本会参与大陆居民留置及遣返作业的方式,以昭公信,如贵会将来亦能配合派员洽借民用船只驶至海峡中线以西某一经双方联系之地点,接回为我方遣返之大陆船只,护送其返回大陆,当有助于人道精神之发挥、之厘清,避免误会之发生,还望从优考虑惠复”。该传真还表示,“此后我方经海上遣返大陆居民时,本会亦可能逐批提供名单,供贵会参处”。8月10日,韩长林发传真给陈长文,告之“我们原则同意您提出的有关红十字会今后参与人员遣返的建议,具体办法待与有关部门研商后另告”。这个传真是对最初的信号表示的一个积极的态度,预示两岸红十字组织有可能合作。
然而,正在两岸为25人惨案闹得沸沸扬扬之际,台湾方面为洗刷自己的,不得已“公开”遣返作业,并表明自己“人道”之际,又发生了另一起惨案。8月13日,台湾海*押送福建“闽平渔5202号”渔船驶回福建。在台湾基隆港以北13海里处,*舰与海船相撞,渔船断裂翻覆,船上被遣返的50名福建人,有21人溺毙。“闽平渔5202号”关置人员的船舱钉有木板。据获救者说,船在被撞前,原先被关在舱内的人已弄掉了封舱木板,登上船面,否则必被封死在舱内,死伤将更为严重。
不到一月,接连发生两起惨案,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46条人命含冤以殁,在谁?台湾有关方面已如千夫所指。台湾“中国统一联盟”两次发表声明,呼吁当局废弃“三不”陋规,与彼岸相关部门尽速接触会商,针对海峡两岸人民渡海往来事宜,签订明确规范,使台、闽同胞皆有法可依,彻底防杜悲剧之重演。台湾有关方面也感到事态严重,难辞其咎。更使其头痛的是,天天盯着在“靖庐”的待遣返者,看当局如何动作。在内外压力下,台湾方面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寻求与我联系商谈的对象。找来找去,权衡再三,最后还是找到红十字会。
历史的机缘降到两岸红十字组织身上
两起惨案之后,两岸红十字组织频繁互通,商讨今后改进之法,除解释说明事件的有关情况外,也在探索见面商谈的渠道。
继台方提出“中线交接”、“第三地研究”的思路后,双方的联系进入了实质性探讨。8月10日,台湾红十字会催问今后遣返能否由红十字会接手,能否公布消息,并“希望开始作在第三地双方会谈准备,时机成熟即进行,地点在香港”。当天晚上,台方又告之,明天他们就要发布我红十字会原则同意中线交接遣返人员的消息,并具体提出“希望8月23日至26日期间,双方在香港商谈有关具体事宜”,“同时希望了解贵方对一些具体问题的原则意见”。当时韩长林秘书长在里表示,商谈能否实现,要取决于我有关方面协调结果及办理去港手续的时间。台方非常着急地说:“希望贵方即开始办理。”并列出台方商谈人员为:陈长文、常松茂、徐祖安,希望大陆红十字会秘书长韩长林带队,其他人员自定。在发生了第二次惨案之后,台湾方面更加着急,认为十多天了,拖下去将引起误会。
8月21日,新华社播发了题为《闽平渔5540号惨案真相》的文章,公布了在平潭访问这起惨案的幸存者、死难者家属和县*府有关人员的报道。8月22日,台湾常松茂副秘书长来,提出了一个更进一步的方案:“将大陆遣返人员送到金门,大陆用挂着红十字旗的民用船去接,台湾方面派船出来,也挂红十字旗,将大陆船接进去,交接以后,再将大陆船送出,非常方便。也不排除直接送到大陆沿岸的可能性,但均要红十字会人员出面,应尽快去办。”“如果双方要会谈,原则上不反对,但要尽快实现。目前从大陆非法去台湾的人数天天在增加,问题已很突出。”并告:“陈长文在相当一段时间不能来大陆。”“看了新华社的消息,台方势必也要发声明。陈长文认为,搞来搞去,不是中国人的福。”当天下午,陈长文亲自打来,对新华社的文章表示不满,并表示他和常松茂都有很多事情要做,如果遣返问题能尽快开始进行(商谈),以不去大陆为上上策。如果能够去香港,就比较容易。陈还认为,如这个周末前不处理,台湾方面会认为大陆不愿意遣返、不愿意配合,这样就会仍然按过去的办法处理,更可惜的是红十字会的工作功败垂成,使被遣返的同胞就少了一些保障,少了一点安全感。陈长文表示,为了会谈,如果选择第三地区,在哪里都可以,但希望会谈和签署文件不发消息。8月23日,常松茂又来,担心“功败垂成”。他说将来有很多事情需要陈先生处理(陈长文正在受命筹组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如果因为这件小事,造成满城风雨,影响了以后的大事,很不值得。
与此同时,中国红十字会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也在密切联系中。红十字会及时地将每次内容转告国务院台办。我当时具体负责与红十字会联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孙晓郁。孙副主任多次召集会议,分析研究各方面的情况,经过慎重研究,权衡利弊,大家一致认为遣返不是单方面的事情,要双方配合才能进行。为此,必须进行见面商谈,且商谈的时机渐趋成熟,我们必须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
双方同意在金门会谈
1990年8月24日晚,常松茂与韩长林通时提出,面谈地点可选在第三地,如日本、菲律宾,总之找个办手续方便的地方。香港也可以,但怕时间慢。8月25日上午,常松茂来询问对提出的面谈地点的反应。韩长林回答:“关于第三地会商,日本、菲律宾不妥,此两处均不在中国领土内,谈自己的问题为什么要跑到别人的地方去?台北我们去不了,福州陈先生又不能来,金门是否可行?”常松茂听后说,如有必要可以向上反映。据陈长文回忆,最早提出在金门商谈的是郝柏村。陈长文向郝柏村汇报了有关情况后,郝柏村说:“为什么不到金门来谈呢?”陈追问:“金门可以吗?”郝很肯定地反问:“为什么不可以?”他说他还要与有关人士沟通一下。大概第二天即确定了商谈在金门进行。以上联系的情况,韩长林很快向我报告,请示在金门商谈的可能性。得到这一消息,我的直觉马上反应,金门是个极特殊的地方,如能在金门商谈,不失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地方。我立即报告了孙晓郁副主任,他十分同意我的看法,认为这是台湾方面伸出的触角,也是个难得的机会。中央的精神是先谈起来再说,我们要不失时机地促进两岸直接接触,直接谈判,直接往来。根据孙副主任的意见,我起草了给国务院领导的报告,提出建议于9月初在福建福州进行正式商谈,赴金门、马祖谈亦可。双方均以个人名义参加。由于是首次直接商谈,我办将派人指导。1990年9月1日晚,台湾方面传来信息,表示双方可以在金门会谈。常松茂打给韩长林,希望两岸在9月8日至10日在金门会谈,陈长文参加。事后才知道台湾红十字会请示了郝柏村、李登辉后,台湾“总统府”、“行*院”决策层在考量后决定,同意大陆红十字会人员前来金门进行会谈。
9月2日晚,常松茂来特别嘱咐:此次金门会谈,事先要绝对保密,会谈以后再发消息。9月3日,常松茂又来,希望尽快提供赴金门的代表名单。我们立即与有关方面一起研究了赴金门商谈的人员。由红十字会派人去金门是无疑的,但是由总会去还是由福建分会去,几种意见都有。台方坚决反对与福建谈,认为有矮化之嫌。我们考虑再三,商定了一个兼而有之的人选方案,初步定为:红十字总会秘书长韩长林、红十字总会理事乐美真、红十字总会台湾事务部副部长张希林、福建红十字会副会长计克良。双方还约定,商谈时不邀请参加。有关领导很快就批准了报告。为了争取时间,我们预订了飞往福州的机票,9月5日,韩长林、张希林和我一行三人飞到福州。根据福建方面的建议,将福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方庆云也纳入赴金门的行列。
我们踏上了金门的土地
9月11日清晨,天空布满了浓云,风势虽有所减弱,但预报仍有七至八级。云涛晓雾里,我红十字会一行五人着装出发了。当我们赶到厦门东渡码头时,150吨的“厦渔507号”、“厦渔508号”两艘渔船已开动机器,待命出发。7点30分,我们准时出发。
8点30分,我船到达约定的浯屿和二担之间的海面。10点15分,我船抵达金门料罗湾新湖渔港外海面,由于我船吨位大不能靠岸,台方要用交通船将我人员驳到岸上。在我们抛锚时,台方很快开出一条“龙祥号”交通船迎接。小艇靠上新湖渔港码头,我从艇上跃到码头的水泥石阶上。大家都很兴奋,我们终于踏上金门的土地了。韩长林秘书长、计克良副会长和我,一起与陈长文合影。岸边上已经停了一辆0058号“刁族100”12座豪华面包车。我们登车离开了码头,前面还有一辆号“飞羚”吉普车开道。车在金门的公路上行驶,从窗外望去,两侧树木葱郁,丝毫看不出这里曾是战火纷飞的地方。十字路口是葱绿的街心花园,细看是伪装的碉堡。沿途一些空地上有规律地埋置了很多水泥桩子,上面有三叉钢钎,台湾红十字会国际事务关系组主任徐祖安坐在车上笑着说,这是为了防止“共*”空降。汽车开了约15分钟,在一座有中式院墙的大门外停下。主人介绍说,这里是金门金宁乡仁爱新村招待所,刚刚建好,还没有人住,我们是第一批客人。两岸红十字会的人员都住在这里。
休息半小时后,双方即在楼下一间布置好的会议室里进行商谈。会议室桌子中间一盆红色的鲜花里,间插着许多白色的小花,拼对的长桌一头插着两面红十字旗,每个座位前面摆着茶杯、金门贡糖和便笺纸,屋内显得十分雅静、素朴。台湾的四位代表已经在那里等候,依次背对着门在桌子一侧坐着徐祖安、常松茂、陈长文和邓中正。我们走上前一一握手。
入座后,陈长文首先表示欢迎各位,风雨故人来,建议双方先不拘形式,把问题先提出来,一般性地交换意见,然后再研究如何进一步地谈。接着他着重谈了遣返的迫切性,同时需要大陆方面的配合。韩长林秘书长也致了开场白,表示非常感谢台湾红十字会的安排,刚刚分手一个多月又见面了,特别是在这个地方。在前一段的联系上,在原则上有共识,在细节上也取得了谅解,充分表达了我们对这些问题的关注。他强调了人道主义和安全是大前提,同时也要考虑大家方便可行。我在韩长林讲话后也表示,这是一件事务性工作,我是红十字会的理事,对此也很关心,我们这次要谈的就是互相遣返的问题。大家要在互信的基础上,在这个地方寻求共识。方庆云副会长介绍了从日本长崎租上海的客轮接运偷渡人员的做法。计克良副会长强调,福建与台湾地理相近,语言相通,过去违反规定的人是少数,大多数人是可以理解的。我们都是中国人,要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台湾常松茂副秘书长很有礼貌地说,过去给你们增加不少麻烦,拖下去恐受社会、客观因素的影响,日久有变,各位表态都有诚意,相信会很快得到一个合适的结论。接着双方坦诚地交换了意见,商定正式商谈的内容是:双方遣返的原则、对象、地点、方式,不涉及其他问题。如果谈得好,可以搞一个备忘录。并确定了进一步商谈的方向。
考验中国人智慧的金门商谈
下午2时30分,大家再次来到楼下的会议室,继续进行商谈。台湾方面再次阐述了遣返的迫切性,他们说,现在“靖庐”就像个高压锅,里面住满了待遣返的人,压力越来越大,再这样下去就不行了。他们建议按金门---厦门的路线遣返,但港口只能靠40吨以下的船,希望进一步协调如何发布以及遣返的时间、方法等问题。在第一次交接后,再检讨改进。我方向台方说明,我方人员去台湾的,主要集中在福州地区,约占80%以上,台湾宜兰到福州马尾210海里,到厦门290海里,不应舍近求远,建议在马尾---马祖进行。对遣返对象,我们认为从事正常捕鱼作业和因避风、触礁、机器故障等原因抵达对方的渔民,不应列入海上遣返的范围。双方还进一步讨论了核查的时间、遣返交接使用的船只和挂旗问题。双方都同意两岸红十字会在遣返问题上职能定位于“参与见证”,同意在遣返对象上写上刑事犯和刑事嫌疑犯。双方还大致商量出一个表述的框架。我发言表示,大体结果已经商定了,基本上所见略同,但具体表述要再研究,如“非法越境者”的提法不妥,不便表述的要避开。对协议主体名称的表述双方有分歧。陈长文说,以双方红十字会名义签,要称大陆地区红十字会、台湾地区红十字会。这是个技术问题,应完全抛开意识形态。我不同意这种表述。陈长文说:“你们怎么称谓?”我说:“严格地讲我们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你们叫中国台湾红十字会。”陈长文一听马上说:“那不行,如果这样,我们叫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我说:“你要那样称谓,我们连条文都不同意签,可以不用谈了。”说到此,和缓友好的气氛一下子出现了剑拔弩张的局面。谁都不愿意前功尽弃,但总要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提法,这确实是考验中国人智慧的时候了,大家同意再想一下。在意见一致的部分如何写法,陈长文建议再讨论。我说:“我们已有一个方案,供你们研究参考。”说着把一个事先拟好的有关双方遣返的草案递了过去。台方有点出乎意料,常松茂连说:“好,好,我们看看。”陈长文说:“今天下午我们就可以去参观,明天再谈。”于是,我们起身喝咖啡、休息。
晚上近11点,徐祖安拿来他们写的方案。我说:“这么晚了,你们也不用等了,明天我们改完后再交给你们。”徐祖安走后,我们五人仔细研究了台湾方面写的备忘录草案,大家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我看了稿中最大的问题是“双方所辖地区”这样的提法,另外还有“非法越境”的表述,这些都是容易引起歧义的,也是我们的立场所不能接受的。在下午的商谈中,我们就提出“非法越境者”的提法不妥,对“法”字双方解释不一,“境”字有“国境”、“边境”之分,严格来说,“偷渡”的提法都不严谨,什么叫“偷”?陈长文当时反问:“那你们说用什么提法?”总得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提法。加上双方商谈的主体如何表述,真是颇费思索。夜深了,我一点都不困。我说:“这样吧,希林年轻,和我开夜车,根据大家的意见改出一稿。”
我和张希林在韩长林秘书长套间的外屋,认真地研究了台湾方面的方案。整个方案架构可以,但表述不够简明。关键的地方,我们确实绞尽脑汁。商谈的主体,我们用了“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遣返对象,我们想出了“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的居民”。遣返的第二类对象,我们列了“刑事犯”。对正常打鱼的渔民,我们始终认为不能列入遣返对象。经过下午的商讨折中,写了一句:“但因捕鱼作业遭遇紧急避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暂入对方地区者,不在此列。”对台湾文本中出现的“所属主管部门”、“对方所辖地区”、“他方居民”这些容易引起歧义的地方,我们均作了变通处理。这样,我按原来的脉络,从头顺下来,归纳了五条。张希林很快地重抄了两份,一份留底,一份准备明晨提供给对方。我校了一遍,回到房间已是凌晨3点了。
第二天清晨,我们将草案文本交给了常松茂。因为商谈充分,估计已磨合得差不多了,我们已将备忘录改成了协议。一个小时以后,传来台湾方面的回话。陈长文说,可以以此为讨论的协议文本。双方代表又进入楼下的会议室,进入了最后的商谈。
讨论时,我方代表强调了两点,一是在大陆也有一些违反大陆规定的台湾居民长期滞留,有的是台湾通缉的刑事犯。这些人在大陆尚未犯罪,但也应考虑遣返。二是重申正常捕鱼的渔民进入对方地区是经常发生的。台湾渔民经常来大陆捕鱼、避风、加油、修船,大陆沿海各地都给予很好的接待。因此,两岸渔民的正常往来不能随意抓扣遣返。对双方渔民的小额贸易,建议不写进去,因为说不清楚。对双方商谈的结果,我说,备忘录可以更简练,双方有默契,条文可以简化。既然都有共识,建议用协议书。
陈长文回应说,“协议书”和“备忘灵”,后者更低一层,协议更为正式。如果从互谅考虑,用“备忘录”更好。他又说,你们第一个问题所指的人,在法律上叫刑事嫌疑犯,可列在刑事犯之后。
双方对文本中核查时间、船只等问题及个别地方交换了意见,进行了修改。在大体条文取得共识之后,我们又讨论了一些排印、签字、发布等技术性问题。陈长文开玩笑地说:“你们大陆的签字习惯是不是左派签左边,右派签右边?”此语一出,我们也笑了。原来台湾方面给我们文本签字处他们在左,我们在右。我们早上给台湾方面的文本是我们在左,他们在右。我们明白,台湾方面在计较前后之分。这时徐祖安说,我们可以竖排。我说,竖排也有上下之分。大家研究认为,这个问题好解决,签两份协议,一份你在前,一份我在前,就可以解决了。陈长文这时问:“签字后我们用什么年号?”我说:“当然用公元年号。”陈长文说:“我平常习惯签字后用我们的年号。”我说:“这是我们绝对不能同意的。道理很简单,公元年号是世界上通用的,并不是我们大陆方面独有的。”双方出现了短时间的僵持。这时徐祖安灵机一动,说:“我们可以用农历年号,今年是庚午年,这是我们中国人独有的。”计克良说:“一甲子六十年,转一圈以后不知道是哪一年了。”张希林这时插话说:“这有点不伦不类。”我想,假如用农历年号,月、日用什么呢?年、月、日都用农历,人家世界上看不懂,还要换算;如果年用农历,月、日用公历,确实有点不伦不类。我把想法说出来后,陈长文也表示同意,又重提他习惯用的年号。为了简化,前面几字略去,只写“七十九年”。他说这是他最后一项坚持。双方相持不下,只好各写各的。我重申:“在对外的稿上,我们必须写公元年号,你们台湾也在用。这是回避不了的。”常松茂说,稿可用“本年”某月某日。对双方的称谓,由于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大家都同意用“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所以,以后公布的稿一开始有这样一段话:
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代表韩长林、陈长文等于本年9月中旬在金门对双方参与见证其主管部门执行海上遣返事宜举行工作商谈,经充分交换意见后,达成协议。
这短短的一句话,是经过唇枪舌剑,发挥了中国人的智慧又照顾各方立场而达成一致的表述性语言。
《金门协议》的签订与执行
协议文本取得共识后,徐祖安就拿出去打印。我们开始喝咖啡,稍事休息,准备举行简短的签字仪式。我们各自都回到房间,穿上了西服,打好了领带。下楼后,房间布置调整了一下,我们身后靠窗户一边插了四面红十字旗,我们在旗前列成一排,两位秘书长签字、握手、照相。历史的那一刻既简朴又郑重。九个人都进入了镜头,正式商谈至此圆满结束。随后,张希林、徐祖安两人代表各方在“稿”和“待办事项”上签了字。“稿”上,有关商谈代表的名字和商谈的地点,是否对外公布,都留有余地。在“待办事项”上列明分别由韩先生、陈先生请示后决定。“待办事项”上还对双方确认协议书的时间、专用船的资料、马祖与马尾之间的演练、遣返人员的补充资料等技术细节和后续工作,做了详细的记录。另外还商量了交接见证书的式样(在以后实际作业时“交接见证书”在文头正中加了一个“红十字”标记)。
9月13日清晨,天气晴朗,我们踏上返程的路。之前,我们互赠了礼品。我们带来福建的漆器送给台湾红十字会的朋友。他们也送我们每人几瓶金门高粱酒和金门的水果,另将金门拍的照片冲洗出来,装在相册里送给我们。我拿了一盒金门的火柴和几张便条纸留作纪念。陈长文、常松茂坚持要送我们,后来还是常松茂代表台湾朋友送我们到新湖码头。在码头船舷边,我们互道珍重,后会有期。我们在商谈中是对手,曾经针锋相对,但商谈外我们是朋友。不打不相识,相识不相疑。“放眼千山外,相逢一笑中。”中国人之间有什么问题不可以通过商谈来解决呢?
金门商谈已过去十几年了,尽管以后两岸关系风风雨雨,但《金门协议》一直在执行,从没有中断。截止到1998年10月,海峡两岸已遣返“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的居民”129批24334人,双方遣返刑事犯和刑事嫌疑犯87人。
值得一提的是,1997年5月14日,中国红十字会参与见证了在厦门市东渡渔港码头将台湾劫机嫌疑犯刘善忠遣返移交台湾有关方面,依据《金门协议》首次遣返了劫机犯。
1997年7月16日,台湾有关方面依据《金门协议》,将大陆劫机犯*树则、韩凤英遣回厦门,两岸红十字会参与见证了整个过程。这一来一往,使海协、海基会谈妥但未签字的关于遣返劫机犯的协议有了一个落实。至此为止,在“一个中国”原则下,两岸在司法互助方面又迈出了漫长而艰辛的一步,而这一步无疑是应该载入两岸关系发展的史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