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机关保业务经办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了进一步全面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指示精神,切实有效保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机关保)业务的顺利开展,按照省、市*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我局自2月24日正式全面复工,所有机关保业务均可正常经办。
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推行“不见面”服务模式,各单位可根据复工情况、业务类型及紧急程度等采取“延缓办、容缺办、预约办”。
各参保单位可充分利用机关保网上经办系统进行各种业务网上申报。
针对部分“临柜”业务,可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