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公布了《长春市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那么我们考生和家长朋友们需要注意哪些内容呢,我们按照时间顺序为大家梳理了一下,一起来看:
5月20日-24日,推荐生公示:根据之前长春市教育局的《工作实施意见》各初中学校要将拟推荐的学生名单及其综合素质五项评价结果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公示内容汇总并打印一式两份,分别由学校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成绩上报市招生考试中心。如有变化以最新文件为准。5月25日-5月29日,志愿填报:1.普通高中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分三个批次: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推荐生、统招生、实验班。设四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自主招生;
第二志愿栏,推荐生;
第三志愿栏,统招生;
第四志愿栏,实验班。
第二批:省重点高中自主招生、推荐生、统招生、实验班,民办学校。设七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自主招生;
第二志愿栏,推荐生;
第三志愿栏,希望高中双特生;
第四至七志愿栏(平行志愿),省重点高中统招生、实验班和民办学校。
第三批:一般高中自主招生、统招生、实验班,艺术学校。设五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自主招生;
第二至五志愿栏(平行志愿),一般高中统招生、实验班和艺术学校。
双阳区、九台区的考生允许填报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吉林省实验中学、长春市十一高中、长春市实验中学的统招生志愿和本区高中志愿,不能参加中心城区高中网上征集志愿。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只允许报考第三批次志愿学校。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答题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只允许报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学校。2.职业学校志愿职业学校分两个批次:分别在提前批次和第四批次。提前批:中高职贯通培养设三个志愿栏(平行志愿),每个志愿栏设三个专业栏(平行专业),填报中高职贯通培养“3+2”(“3+3”)和“五年一贯制”的学校志愿及专业。第四批:中等职业设三个志愿栏(平行志愿),每个志愿栏设三个专业栏(平行专业),填报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志愿及专业。6月10日,毕业资格认定
毕业资格认定依据初中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初中毕业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的学生准予毕业,按规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初中毕业考试成绩不合格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到C等的学生,须经学校补测、重新认定合格后,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初中毕业考试成绩由平时考试成绩和中考成绩按比例合计而成,平时考试成绩占60%,中考成绩占40%。平时考试主要检验初中毕业学生日常学习情况,内容涵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学科,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初中学校须在6月10日前完成平时考试成绩统计,按程序上报市招生考试中心。
6月27日-6月29日:初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分。其中生物学(50分)、地理(50分)已于年组织完成。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分;数学分;外语分(其中,听力25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开卷考试;物理、化学合卷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体育与健康50分。6月30日,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及分值:生物学50分,地理50分。中考调整内容一是取消年初三年级中考体育现场考试,年中考体育现场考试成绩按满分20分计入体育中考总分,七、八年级过程性考核按实际考核分计入中考总分。二是取消年初三年级中考外语学科听力考试,按满分25分计入中考外语学科成绩。三是取消年初三年级审美与表现考试,考试成绩按满分40分计入平时考试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四是取消年初三年级物理、化学学科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成绩按满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取消年初二年级生物学科实验操作考试。五是正常组织我市年初二年级生物学、地理学科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报考上一级学校的资格,不计入中考总成绩。因故未能参加年生物学、地理学科考试的现初三年级考生,须参加年生物学、地理学科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年中考总成绩。7月5日-10日,中考评卷进行网上评卷,由长春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7月12日,成绩查询在长春市招生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发布中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