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长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面向社会公布了首批37个“无疫小区”。什么样的小区符合“无疫小区”的标准?后续还会有多少“无疫小区”呢?
在4月4日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长春市委非公党工委专职副书记赵国俊回答了相关问题。
据赵国俊介绍,“无疫小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街道集中向县(市)区、开发区申报,县(市)区、开发区再进行查验和公告公示后,将推荐名单报市里备案。
为确保“无疫小区”认定规范、科学、精准,要求必须从申报之日起往前推算7天以上无一例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一例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并且做到“敲门行动”排查到位、分区分级管控到位、核酸检测组织到位等“八个到位”标准。
自4月1日起,37个“无疫小区”调整为防范区。鉴于长春市疫情实际,管控措施提级为管控区标准,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非必要不出户”。同时要求小区内活动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小区外人员不得进入。后续长春市将有更多的小区分批进入“无疫小区”行列,积小胜为大胜,全力夺取疫情防控最终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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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东亚经贸新闻记者王璐
编辑丨露娜
审核丨李壮姜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