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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5/25 1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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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长春市在社会保险方面都有哪些援企稳岗保就业政策?11日,在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第54场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吴长春对此作出回答。

吴长春介绍,为助力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长春市按照《吉林省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吉林人社发9号),落实涉及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有三项:

——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执行至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

——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年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业务的,在封控管理期间内可以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对零售、餐饮和旅游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期间免收滞纳金。

——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年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全面落实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技能培训政策,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疫情期间参保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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