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推行节约、禁止浪费。吉林长春市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反映称,公安局交警支队购买多辆单价36.7万元人民币的警用摩托车,事件引起热议。官方周二(15日)回应,指前述摩托车已是年的的采购项目,均经过正规手续和流程购买。
网友周二发布了一张交警驾驶摩托车的图片,指出相中的摩托车均是美国哈利(Harley-Davidson)摩托车,价格昂贵,质疑“有必要买这么贵的摩托车(即摩托车)吗?”另有人指出,“国家一再强调不要铺张浪费,你花千万买摩托”,并要求警方解释,哈利摩托车与其他城市警方使用的摩托车有何不同之处。
据其他媒体报道,吉林省有关部门采购网曾于年8月16日发布一则《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口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显示长春市交警支队采购一批进口警用摩托车。对此,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采购标准是根据采购人需求,由他们提出采购的及满足使用要求,“机构采购一定是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处一名负责人,周二就上述问题回应其他媒体查询,指前述被热议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已经是前年的事,这批哈利警用摩托车均是经过正规手续和流程购买,“这两年也一直在用”。至于该批摩托车是否有特殊用处,他却表示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