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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7/6 1:12:00

10月31日,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下发面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公告(3号)、面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公告(4号)。要点如下:

年长春市绿园区

面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专项招聘“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公告(3号)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20人,工作地点分别在正阳街道、春城街道、林园街道、同心街道所辖社区。其中春城街道、铁西街道各核定1个社工岗指标;青年街道、普阳街道、林园街道各核定2个社工岗指标;同心街道、正阳街道各核定3个社工岗指标;合心镇、城西镇、西新镇及其他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各部门共计核定6个社工岗指标。

具体指标分配原则如下:

1.各街道指标分配原则:依据年绿园区常住人口普查数为标准,以铁西街道人口普查4.2万人数为基数核定1个社工岗指标,其他街道指标是按本街道常住人口普查数为铁西街道人口倍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核定社工岗指标数。

2.各镇和其他用人单位指标分配原则:合心镇、西新镇、城西镇和其他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各部门共计核定6个社工岗指标。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女性达到55周岁时,养老保险缴纳年限需累计满15年(含)以上]。年龄计算时间点以年10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在绿园区公益性岗位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

2.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获得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受学历限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推荐

各指标单位领导班子根据招聘条件和现实表现集体研究决定进行推荐:

1.各街道按指标数1:3比例进行人员推荐;

2.合心镇、城西镇、西新镇及其他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部门符合条件人员均可进行推荐;

推荐人选,需在镇(街道)和其他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部门公示至少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人社局。


  (二)上报材料

各镇(街道)、其他用人单位务必于11月7日(含)前将以下材料上报到区人社局:

1.《年长春市绿园区面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推荐表》二份(自行下载打印填写),经被推荐人、各镇(街道)党(工)委负责人和其他用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后,在相应位置加盖相应党组织公章。

2.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只需女性提供)、社保缴费明细原件(只需女性提供)、《长春市公益性岗位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3.各镇(街道)、其他用人单位推荐报告一份(主要领导签字、加盖相应党组织公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所在镇(街道)或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对确定的推荐人选,由区人社局、区民政局负责资格复审,并告知推荐单位审查结果。

(四)组织面试

1.在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同时,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确定面试时间后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并公布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四、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此次面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的“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由民政局进行统一派岗,派岗后与各镇(街道)签订协议,实行服务协议管理。派岗原则由区民政局制定,不服从派岗分配两次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在同一单位推荐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协议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绿园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享受“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待遇。试用期内,基础工资按低一个工资等级执行。

五、咨询电话

绿园区人社局-

民政局—

年长春市绿园区

面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专项招聘“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公告(4号)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51名,详见《年长春市绿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招聘范围包含以下三类人群:

1.绿园区户籍人口或绿园区常住居民(含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

2.在绿园区政府各级部门工作一年以上的临时聘用工作人员。

3.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中工作一年以上的从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获得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不受学历限制。

5.绿园区户籍人口为年10月31日前户籍迁入绿园区的居民,绿园区常住居民须提供社区和街镇开具的《绿园区常住人口居住证明》。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女性达到55周岁时,养老保险缴纳年限需累计满15年(含)以上]。年龄计算时间点以年10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非年毕业学生。

5.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人员。

6.三支一扶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未满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长春市绿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报名网(网址:
  1.报名时间:年11月3日9:00至年11月5日16:0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一经注册不能修改。报名时务必如实、准确填写相应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未设置资格审查功能,因此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学历、社保缴费年限、户口信息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考生可在规定时段内错时、错峰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年绿园区公开招聘“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非本区人口需提供暂住证或在绿园区居住的其他证明)、证件照(近6个月内免冠照)、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绿园区政府各级部门工作一年以上的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中工作一年以上的从业人员还需提供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及《员工在职证明》。

3.缴费时间:年11月3日9:30至11月5日24:00。

参加招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缴费,报名费元/人。完成缴费即可获得笔试资格,具体笔试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等,以《补充公告》为准。

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完成报名流程,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仅报名未缴费确认的报名无效。网上缴费后,无论何种原因概不退费。

(二)招聘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试卷满分为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和社会工作实务、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不设合格线。笔试成绩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四、相关管理和待遇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由区民政局进行统一派岗,派岗后与街镇签订协议,实行服务协议管理。派岗原则由区民政局制定,不服从派岗分配两次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协议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绿园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享受“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待遇。试用期内,基础工资按低一个工资等级执行。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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