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8日讯近日,吉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要推进消费试点示范。到年,全省力争建设1-2个示范城市、3个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超过6%,旅游收入增速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方案提出,要加快乡村旅游和旅游民宿发展。将重点支持发展的集中连片乡村旅游点和纳入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的重点村,对新评定为5A级、4A级的乡村旅游经营企业,对新评定为3星级(含3星级)以上的旅游民宿,给予一次性奖励。
以下为方案全文。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扩权强县试点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和各直属机构:
《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年12月6日
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41号),不断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带动经济转型升级,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出消费惠民措施
(一)持续开展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充分体现国有景区公益属性,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景区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文旅部门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加强与价格主管部门合作,建立信息交流和惩戒联动机制,协同做好国有景区门票降价工作。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文旅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培育文旅消费节事活动。持续举办雪博会、“消夏避暑全民休闲季”等重大节会活动、节事活动;举办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协调相关金融机构推行惠民文化旅游消费优惠券系统,提升全省文化旅游消费规模。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三)强化金融惠民。
1.积极支持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文化和旅游单位发行联名银行卡,并给予特惠商户折扣、消费分期等用户权益。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2.推动银行与文旅机构合作,有针对性地对文旅消费者提供消费类贷款,适当放宽贷款人审批条件,通过信用、质押和抵押等形式贷款,加大文旅消费信贷投放力度。为广大居民提供全信用免担保的个人消费贷款,基于存单及房产作为抵质押物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
责任单位:银保监会吉林监管局、省文旅厅。
3.对省内重要文旅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具有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授信,同时提供理财、个人消费类贷款等一站式个性化服务。
责任单位:银保监会吉林监管局。
二、提高消费便捷程度
(一)全面推进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建设。组织收单机构加大文化和旅游商户银行卡及移动支付受理功能改造力度。积极推广新型移动支付产品。重点做好公交地铁等公共事业领域的受理功能改造工作,有效扩大移动支付产品的应用范围,为游客提供更便捷的支付方式。到年,实现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除现金支付外,都能支持银行卡或移动支付。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省文旅厅。
(二)加强消费设施改造提升。依法依规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进行设施改造提升,在一级博物馆设立图书角,在一二三级博物馆设立观众休息区和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引导省内所有有营业性演出能力和演出计划的剧场、演出机构与互联网票务销售系统签署协议实行网上售票,并在剧场设专人对电子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