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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3 16:21:00

近日,长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照顾*策确定,具体*策为:

少数民族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中)报考普通高中降1分录取;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20分录取;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5分录取;获得市(州)及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10分录取;省级优秀学生(初中阶段)报考普通高中和5年一贯制高职师范专业加3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0分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现役*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0分录取;作战部队现役*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分录取;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20分录取;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四项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20分录取;现役*人的子女报考民办学校自费志愿,降10分录取;荣记二等功及以上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民办学校自费志愿,降10分录取;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0分录取;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20分录取;荣记一、二等功的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0分录取;学习日、俄语种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降5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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