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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医保局重要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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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巩固完善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全面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16日,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公布,决定开展长春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居家照护服务。

现将《长春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居家照护服务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年8月5日。请将相关意见和建议,连同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意见信箱:sjdyb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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