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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报长春查处3名教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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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对长春南湖实验中学教师聂威、李艳红、程媛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年12月26日(星期六)上午,市教育局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专班在对位于经开区烟台路众诚一品东南小区3栋门市未来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排查时,发现3名教师为19名初一学生补课,经现场取证和学校辨认,涉事教师为长春南湖实验中学初一的在职教师聂威、李艳红、程媛组织本班学生有偿补课。

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相关规定,结合涉事教师违纪违规事实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上述三名教师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给予教师聂威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专业技术职务由中级十级岗位降到初级十一级岗位;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其评先选优、职称和岗位、薪级工资晋升资格,取消年度奖金;调离班主任工作岗位。

二、给予教师李艳红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专业技术职务由中级十级岗位降到初级十一级岗位;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其评先选优、职称和岗位、薪级工资晋升资格,取消年度奖金。

三、给予教师程媛行*记过处分,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其评先选优、职称和岗位、薪级工资晋升资格,取消年度奖金。

长春市教育局

年12月30日

来源:长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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