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5人)
为满足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用人需求,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提供2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8月4日至年8月3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出生日期以报名人员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其他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3.报考人员本人现户籍所在地为长春市行*区域内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限期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0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考试网(网址: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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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公告及附件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林琪
主编: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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