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做好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级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招生工作,依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吉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基〔〕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多样化创新型人才培养,促进教育公平,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积极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充分发挥学业水平考试引导教育教学作用,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坚持正确导向,引导学校回归教育本质,提高教学质量。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地位,促进普职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完善规则程序,强化监督问责,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科学防疫,按照防疫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二、中考工作
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欲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和报考高级中等学校者均须参加中考。
(一)做好报名工作
中考实行网上报名,按照市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长春市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通知》(长招考字〔〕1号)《关于做好年长春市初中生物学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的通知》(长招考字〔〕2号)执行。
(二)做好考试工作
中考由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1.中考命题
加强命题组织管理,确保命题质量。命题工作坚持有利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从我市初中实际出发,依据课程标准,体现知识与能力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继续强化对物理、化学学科实验能力的考核,各学科实验题目的分值不低于试卷总分值的30%。
2.中考时间、科目、分值
(1)初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总分分。其中生物学(50分)、地理(50分)已于年组织完成。
年考试时间:6月27日-6月29日,具体见附件。
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分;数学分;外语分(其中,听力25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开卷考试;物理、化学合卷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体育与健康50分。
(2)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年考试时间:6月30日,具体见附件。
考试科目及分值:生物学50分,地理50分。
3.中考调整内容
一是取消年初三年级中考体育现场考试,年中考体育现场考试成绩按满分20分计入体育中考总分,七、八年级过程性考核按实际考核分计入中考总分。
二是取消年初三年级中考外语学科听力考试,按满分25分计入中考外语学科成绩。
三是取消年初三年级审美与表现考试,考试成绩按满分40分计入平时考试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四是取消年初三年级物理、化学学科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成绩按满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取消年初二年级生物学科实验操作考试。
五是正常组织我市年初二年级生物学、地理学科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报考上一级学校的资格,不计入中考总成绩。因故未能参加年生物学、地理学科考试的现初三年级考生,须参加年生物学、地理学科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年中考总成绩。
4.中考评卷
7月5日-10日,进行网上评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5.成绩查询
7月12日在长春市招生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发布中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