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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发改委关于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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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府:


  年,在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委严格贯彻落实法治*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长春市发改委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长春市发改委普法责任清单》,推动了普法责任全覆盖,使普法宣传由“独角戏”变成了“大合唱”,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有效提升了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学习宣传宪法是当前的*治任务,也是普法工作重头戏,通过系列活动有效提升广大干部宪法意识,使全委上下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为维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推进法治*府建设,我委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年先后完成了三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我委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以标准高、要求严、材料全、审查细,受到了市法制办认可。严格按《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长春市人民*府令第73号),注重过好规范性文件的三关,即:把好“入口”关、严卡“审查”关、过好“流程”关,使规范性文件管理取得初步明显成效,国家发改委以《长春市发改委让规范性文件更加“规范”》为题向全国发改系统转发了我们的经验做法。


  (三)认真做好立法协调。年,针对来自省、市各部门的11部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稿,我委认真研究法律法规和相关*策,查找*策依据,研判可能产生的问题,对有法律风险和问题隐患的草案,不隐瞒、不妥协、不放过,堵塞了个别部门把违规操作合法化的苗头,发挥了发改部门的立法监督职能,有效维护了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


  (四)积极化解法律纠纷。针对以往信息公开引发诉讼、复议井喷式增长的实际,我们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各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反复研究对策,高效沟通协调,密切
  (五)做好清理权力清单工作。为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对“放管服”工作部署,做好我委清理和规范行*权力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对行*权力进行自查清理,认真清理我委行*权力,彻底排查,全面梳理。今年我委共承接省级下放权力两项,并以“能放尽放”原则下放行*权力。同时,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调整,按省统一要求,权力责任清单进行大幅度调整,比照省发改委权责清单,在以前36项的基础上,取消了28项,增加11项,调整1项,保留20项,目前最新版的权责清单已录入省权责清单标准化管理平台。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仍有差距。部分干部职工没有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来推动法治建设,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府建设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


  (二)宣传教育仍有差距。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推进法治*府建设的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依法执*、依法行*还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三)执法水平仍有差距。少数监管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标准不严,在落实行*执法“三项制度”上仍然存在差距。


  三、上一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学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章》《条例》《准则》等*内法规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法治*府建设摆在全委工作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在*组会、主任会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工作。明确全委法治建设职责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处室具体抓、全委干部都参与的良好格局。近年来,先后制定印发了重大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执法信息公示等系列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市发改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府部署要求,坚持强素质、打基础,抓创新、解疑难,深研究、谋长远,进一步健全制度,夯实基础,不断强化全委人员的法治意识,全面提升依法行*能力和自身法治素质水平,努力推进我委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全面依法依归履职。主动接受监督。本着切实维护行*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文明执法,通过多种形式公开行*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各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要求执法人员积极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办事流程等,做好告知说明工作。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执法决定、行*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持续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省、市部署安排,持续推进行业协会脱钩、落实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不断加强法治*府建设,为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持续提高普法质量和水平。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对委内普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逐步建立规模可观、专业可靠、接地气的宣传队伍,不断提高常态化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能力,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确保各种普法活动取得实效。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坚持与时俱进,通过网站、
  (三)不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将*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一线执法队伍。努力营造自觉学法的浓厚氛围,采取集中学习与专门辅导、个人自学与重点人员培训、观看录像与系统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执法人员,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结合各种普法活动和案卷评查等,全面增强法治理念、法律素养和依法行*、依法管理的能力。规范行*执法行为。全面推行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实好上级“一单、两库、一细则”,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做到精准监管、公正监管,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配合市行*复议办做好行*复议案件移送和答复工作,畅通行*复议渠道。落实行*应诉“三告知”制度和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制度,确保行*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行*应诉案件处理,推动行*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复议诉讼应诉能力建设,通过参与复议诉讼庭审、法律知识培训、以案释法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推进*务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认真执行市*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依法及时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府信息公开申请。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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