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
招生人数
长春理工大学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7人,共计人。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
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以及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学业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考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考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单独考试仅在技术经济及管理、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方向)招收非全日制考生。单独考试只招收英语考生。
(六)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